九江刑事律师

当前位置: 主页 > 九江刑事律师

公婆去世后,丈夫所继承的财产夫妻双方共同拥

时间:2024-12-31|栏目:九江刑事律师|
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如果配偶还健在,首先要分割出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作为配偶的个人财产,剩余的一半同死者的其他财产一起作为死者的遗产由配偶、女儿、死者的父母共同继承。但是如果死者在生前有立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的,则要按照其遗嘱、遗赠协议分配财产。

吴律师手机 15555555523 | 吴律师微信号 51764

重要申明:本站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软件等,未经本网站许可,不得复制、转载、引用、抓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

本网站尊重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Copyright © 2018-2099 吴亮律师 版权所有

景宁看守所地址 绍兴柯桥区律师 杭州滨江区刑事律师 慈溪刑事律师 新昌刑事律师 泰顺县律师 仙居县资深刑事律师 杭州市余杭区刑事律师 长兴县刑事律师 杭州市律师 温州市律师网 三门县律师网 宁波海曙离婚律师 湖州房产律师 余姚律师哪个好 象山律师 淳安律师 庆元律师 杭州临平律师事务所 杭州西湖法律咨询 武义刑事律师 临海刑事律师 衢州法律咨询 温岭法律咨询 绍兴刑事律师 新昌刑事律师 嘉兴秀洲律师事务所 金华婺城律师事务所 开化律师事务所 九江交通事故律师